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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為增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 之人權意識及瞭解該會職權及運作,如有需求,可結 合相關活動、課程,函請該會派員前往宣講,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115年10月12日委台權教字第
1154131438號函辦理。
二、該會於109年8月1日成立,將推廣人權教育、普及人權理念
列為重要工作之一,為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精進學生
人權知能及瞭解該會職權與運作,各校遇有集會演講活
動、教育訓練、公民與社會課程或其他校訂課程,歡迎聯
繫該會派員前往宣講與交流。宣講人員之鐘點費、差旅
費、交通、食宿等費用均由該會自行負擔。
三、有關該會職權及業務執行狀況,歡迎至官網(網址:nhrc.
cy.gov. tw)瀏覽查詢人權議題報告、陳情申訴、參與憲
法法庭、系統性訪查研究、人權教育推廣、國際與國內合
作交流及核心國際人權公約獨立評估意見等內容,並追蹤Facebook (facebook.com/hrc.cy.gov.tw)、Instagram
(instagram.com/nhrc_tw)官方社群平台。
四、有關旨案宣講相關事項,請各校逕洽聯繫窗口:教育交流
組,莫惠芬專員(電話:02-23413183#377)。
一、依據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115年10月12日委台權教字第
1154131438號函辦理。
二、該會於109年8月1日成立,將推廣人權教育、普及人權理念
列為重要工作之一,為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精進學生
人權知能及瞭解該會職權與運作,各校遇有集會演講活
動、教育訓練、公民與社會課程或其他校訂課程,歡迎聯
繫該會派員前往宣講與交流。宣講人員之鐘點費、差旅
費、交通、食宿等費用均由該會自行負擔。
三、有關該會職權及業務執行狀況,歡迎至官網(網址:nhrc.
cy.gov. tw)瀏覽查詢人權議題報告、陳情申訴、參與憲
法法庭、系統性訪查研究、人權教育推廣、國際與國內合
作交流及核心國際人權公約獨立評估意見等內容,並追蹤Facebook (facebook.com/hrc.cy.gov.tw)、Instagram
(instagram.com/nhrc_tw)官方社群平台。
四、有關旨案宣講相關事項,請各校逕洽聯繫窗口:教育交流
組,莫惠芬專員(電話:02-23413183#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