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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全國語文競賽舉辦原則」第5點、第9點、第12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5月26日以臺教社(四)字第1152400508A號令修正發布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26日臺教社(四)字第1152400508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下載,網址https://edu.law.moe.gov.tw。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闕小姐,電話:(02)7736-6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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