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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音樂學科中心辦理「114學年度區域策略聯盟-跨域協作力!音樂展演與劇場形式的磨合與理解」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8月7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45404409號函核定「音樂學科中心114學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114學年度區域策略聯盟-跨域協作力!音樂展演與劇場形式的磨合與理解」實施計畫,請參見附件1。

三、本系列研習為2階段進行方式,第一階段於115年5月5日(二)上午9點至12點採線上辦理,第二階段為實作工作坊於115年5月19日(二)上午8點30分至下午5點於臺灣戲曲中心辦理,欲參與第2階段之教師須完成第一階段研習課程,相關課程說明請參閱實施計畫。

四、請貴校同意惠予參與教師公差假及課務派代,差旅費、課務排代費由現職服務學校支付。

五、本案未盡事宜,請逕洽音樂學科中心(新北市立新北高級中學),連絡電話:02-2857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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