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轉知】苗栗縣114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領域/議題輔導小組運作績優團隊遴選計畫

一、依據本縣114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目的:

  (一)賡續精進教學策略,落實教學輔導推動。

  (二)表彰卓越團隊成效,樹立專業發展典範。

  (三)鼓勵專業分享機制,擴展標竿學習效益。

三、辦理期程:115年2月至6月。

四、參與對象:

  (一)本縣八大學習領域(含國語文、英語文、本土語文、數學、社會、自然科學、藝術、科技、健康與體育、生活課程、綜合活動)、人權教育議題、性別平等議題、資訊教育議題、教師專業實踐,共15個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之分團(參賽成員為具輔導團員身分之中小學教育人員,並檢附名冊),各分團共組一隊參賽。

  (二)曾獲獎之輔導團隊兩年內得不參加。

  (三)對本遴選有興趣之各議題輔導團皆歡迎報名參加,參與團隊不限於國教輔導團各分團。

五、獎勵原則:各領域/議題輔導小組參加評選給予以下獎勵。

  (一)縣內初選:AB組各遴選5組為縣內績優領域輔導團隊。

  (二)縣內決選:由初選績優團隊中遴選5隊為金銀銅質團隊。

    1、金質團隊2隊(每組各1隊):獲團務運作經費新台幣捌萬元,團員記功乙次。

    2、銀質團隊2隊(每組各1隊):獲團務運作經費新台幣陸萬元,團員嘉獎貳次。

    3、銅質團隊1隊(僅A組):獲團務運作經費新台幣參萬元,團員嘉獎壹次。

    4、入選團隊5組:團員嘉獎壹次。

  (三)獲選金質、銀質及銅質團隊者,需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教育部補助辦理精進教學要點」之規定編列經費使用申請書,並檢附後續推廣活動之重點說明(表格自訂,以A4一張至多2頁為原則)。團務運作經費使用範圍包括:教材教具費、撰稿費、講座鐘點費、諮詢費、輔導費、出席費、場地使用費、誤餐費、印刷費、運費、租車費、出差旅費、服裝製作費、國內參訪所需膳宿費及其他與團務運作有關之用途。

六、其他參賽事項請參閱附件計畫,本案依實際作業期程彈性調整,調整前另行公告。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