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5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全國高級中 等學校學生自治組織及法人或團體辦理相關知能工作坊實 施計畫」1份,申請期程自115年2月1日起
說明:
一、本署為協助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自治組織發展,並因應
各校學生自治組織型態、所需知能與需求不同,爰辦理旨
揭計畫。
二、115年度將補助50所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學生自治組織相關知
能工作坊,每校補助經費上限為新臺幣5萬元,並針對學生
自治專業增能活動優先補助。
三、申請補助案至遲應於115年10月31日前,免備文寄送本署提
出申請作業,逾期不予受理。
四、旨揭計畫調整部分重點提示如下:
(一)補助經費以經常門為限,刪除原附件1經費概算編列基準
表。
(二)學校經費申請表計畫期程,填註各校規畫辦理期程起
訖。
(三)本署主管高級中等私立學校應填復本署「公職人員利益
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
表。
(四)計畫附件二滿意度調查表格式,調整主辦單位填註為申
請補助學校。
五、檢附實施計畫1份。
一、本署為協助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自治組織發展,並因應
各校學生自治組織型態、所需知能與需求不同,爰辦理旨
揭計畫。
二、115年度將補助50所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學生自治組織相關知
能工作坊,每校補助經費上限為新臺幣5萬元,並針對學生
自治專業增能活動優先補助。
三、申請補助案至遲應於115年10月31日前,免備文寄送本署提
出申請作業,逾期不予受理。
四、旨揭計畫調整部分重點提示如下:
(一)補助經費以經常門為限,刪除原附件1經費概算編列基準
表。
(二)學校經費申請表計畫期程,填註各校規畫辦理期程起
訖。
(三)本署主管高級中等私立學校應填復本署「公職人員利益
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
表。
(四)計畫附件二滿意度調查表格式,調整主辦單位填註為申
請補助學校。
五、檢附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