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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婦聯社會福利基金會高中職學生就學補助

ㄧ、本案補助對象為高中職在學學生,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進修部及建
教合作生已領有相關單位補助或有工作者者,請勿提出申請。

二、請於9月27日前提出申請。

三、本案要點及申請表詳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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