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高中中途離校學生通報系統-重點說明事項。113.08.26更
高級中等學校中途離校學生通報系統 (請點選左方連結進入網頁)
中途離校網站系統使用說明
一、帳號申請與中離通報流程:
點選中離網站→註冊(右上角)→校內人員申請(填寫基本資料)→提交申請→知會生教組協助開通帳號→至信箱收取驗證(並設定密碼)→進行線上通報(須填寫一筆追蹤紀錄)→列印線上通報單→導師簽名→送至生教組。
二、相關注意事項:
1.通報對象:新生未入學、曠課三日以上、轉學時未向轉入學校報到超過3日以上、放棄或廢止學籍、休學或失學、長期缺課(整學期缺課達二分之一或曠課累積42節)。
2.填報人為導師,請先通知生教組,然後上網填報並列印紙本簽名後交到生教組。
3.生教組會依據填報資料做通報,並進行後續流程。
4.導師請不定時聯繫中離學生或家長,以表達學校關懷之意,並至中離網站填寫輔導追蹤紀錄。(每一學期必須要填寫至少兩筆的輔導追蹤紀錄)
5.依據國教署112年12月13日來函通知,民法第12條修正成年年齡由滿20歲為滿18歲,學校針對已成年之中途離校學生,仍應依學生輔導法第6、7條規定,持續主動提供輔導資源。
6.依據國教署112年03月05日來函通知,高級中等學校中途離校學生預防追蹤及復學輔導實施要點第五點修正為:中途離校學生之通報、追蹤及輔導期間,自通報之日起,至學生成年之該學期結束為止,應依學生輔導法相關規定,持續主動提供輔導資源。因此,請各班導師協助,班上已成年(滿18歲)之學生 仍應以校內紙本方式進行通報並填寫追蹤紀錄,至學生該學期結束為止。
7.校內紙本通報表單,請至學校網站操作: 生教組網站→高中中離→學生通報與追蹤紀錄表→資料填寫(通報與輔導追蹤紀錄)→表單列印→導師核章簽名→送至生教組。
8.學生無故三天未到校,若後續學生到校辦理休學,原填報資料須先通報結案後,再重新填報該生一筆休學。
三、中離學生通報系統結案條件與注意事項:
1.請導師先與生教組聯繫與討論後再通報結案,以免條件認知上的誤差造成案件有誤,導致整筆資料時效性的延宕。
2.中離學生結案條件如下幾點:(所有結案條件須已確實達成,若是經由學生或家長口頭敘述則先不做結案。)
(1)學生日後返校就學
(2)學生轉學且學生確實已轉入他校(學生學籍系統轉至該校)
(3)學生就讀其他學校(學生學籍系統為該校)
(4)學生放棄學籍或廢止學籍
(5)學生死亡
(6)學生經法院裁定收容
(7)學生出國留學或移民
以上資訊可供導師參考,建議通報前先致電生教組,以利通報完整性。若有任何疑問,請洽學務處生教組 分機 305 ,謝謝您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