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法務部與教育部共同舉辦「第17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 活動」2式要點及海報案,請轉知並鼓勵所屬學校教師、 學生踴躍參加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114年8月13日法資決字第11411508110號函辦
理。
二、法務部與本部自97年起共同舉辦本競賽活動,目的為宣導
全國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
二、三年級)學生善用「全國法規資料庫」,建立知法守
法的觀念,並期許全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
制專科學校)教師發揮創意將「全國法規資料庫」資源融
入教學,本屆2式競賽活動內容如下:
(一)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
1、活動對象:全國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
專科學校一、二、三年級)學生。2、活動方式:採網路初賽及現場決賽兩階段競賽。
3、網路初賽:自114年8月15日(星期五)起至114年10月
25日(星期六)止。
(二)創意教學競賽:
1、活動對象:全國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
專科學校)教師(含兼任教師、代理《課》教師、實
習教師及教官)。
2、活動方式: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融入法治教育相
關議題進行教案設計,本屆教案甄選之主題如下:
(1)人權法治與性別平等議題。
(2)重大法治議題。
(3)資訊與網路安全議題。
(4)其他與法治教育相關議題。
3、報名期間:自114年8月15日(星期五)起至114年10月
15日(星期六)止。
三、請貴機關、學校於活動期間內,運用機關網站或跑馬燈協
助活動宣導,相關活動文宣及網站連結圖示,請逕至「第17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網站」(網址
https://compete.law.moj.gov.tw/)之「宣傳圖檔」下
載;另旨揭競賽活動紙本海報將另行寄送,屆時請貴機
關、學校協助張貼宣導。
四、倘對本活動有相關疑問,可洽法務部資訊處:
(一)聯絡人:呂宗軒分析師。
(二)電話:02-21910189#7421。
(三)電子信箱:leila@mail.moj.gov.tw。
一、依據法務部114年8月13日法資決字第11411508110號函辦
理。
二、法務部與本部自97年起共同舉辦本競賽活動,目的為宣導
全國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
二、三年級)學生善用「全國法規資料庫」,建立知法守
法的觀念,並期許全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
制專科學校)教師發揮創意將「全國法規資料庫」資源融
入教學,本屆2式競賽活動內容如下:
(一)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
1、活動對象:全國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
專科學校一、二、三年級)學生。2、活動方式:採網路初賽及現場決賽兩階段競賽。
3、網路初賽:自114年8月15日(星期五)起至114年10月
25日(星期六)止。
(二)創意教學競賽:
1、活動對象:全國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
專科學校)教師(含兼任教師、代理《課》教師、實
習教師及教官)。
2、活動方式: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融入法治教育相
關議題進行教案設計,本屆教案甄選之主題如下:
(1)人權法治與性別平等議題。
(2)重大法治議題。
(3)資訊與網路安全議題。
(4)其他與法治教育相關議題。
3、報名期間:自114年8月15日(星期五)起至114年10月
15日(星期六)止。
三、請貴機關、學校於活動期間內,運用機關網站或跑馬燈協
助活動宣導,相關活動文宣及網站連結圖示,請逕至「第17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網站」(網址
https://compete.law.moj.gov.tw/)之「宣傳圖檔」下
載;另旨揭競賽活動紙本海報將另行寄送,屆時請貴機
關、學校協助張貼宣導。
四、倘對本活動有相關疑問,可洽法務部資訊處:
(一)聯絡人:呂宗軒分析師。
(二)電話:02-21910189#7421。
(三)電子信箱:leila@mail.moj.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