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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竹苗區公立高級中等學校 優先免試入學簡章

一、報名資格:本區公私立國民中學、本區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民中學部
應屆畢(結)業生,於畢業學校就讀滿一學年以上者。
二、報名日期:
(一)國中學生向就讀學校報名:113 年 6 月 5 日(星期三)至 6 月 14 日(星期
五)中午 12 時止。
(二)就讀學校向承辦學校報名:113 年 6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 時至 4 時。
三、集體報名地點:
國立苗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聯絡電話:037-356001#113、111。
四、報名方式:集體報名。
各國民中學應屆畢(結)業生應備妥報名所需文件,向就讀之學校報名,再
由各國民中學彙整後向本會承辦學校(國立苗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集體報
名。
五、報名費用:
(一)報名學生每人繳交報名作業費:新臺幣 230 元整。
(二)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報名作業費全部減免,
報名時請檢齊下列證明文件:
1.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
2
本。
2.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
(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證明文件之有
效期限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三)中低收入戶子女:報名作業費減為新臺幣 92 元整,報名時應檢附鄉(鎮、
市、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
(四)報名「113 學年度竹苗區國民中學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高級中等學校
專業群科」、「113 學年度竹苗區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者,持繳費證明得
免繳優先免試入學報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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