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5-1苗栗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辦作業相關資訊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一、申請日期:自115年9月1日起至115年9月16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期初將符合資格申請表轉交導師委由轉發班級學生。
三、請將申請表填具完整,並檢附相關資料。
四、請詳參附件。
115-1_苗栗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發給辦法.pdf
115-1_苗栗縣中上清寒獎學金申請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