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5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及修 正內容對照表各1份,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5年7月27日臺教師(一)字第1150069848號函辦
理。
二、旨揭比賽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修正重點概述如下:
(一)為利區分比賽類別及比賽組別,故酌修相關文字:將第
柒點各「組」改成「類」,使第柒點所稱「類別」,與
第捌點「組別」有所區別;本要點其餘相關處亦以此類
推統一修正名詞。
(二)補充敘明參賽者名冊(本要點附件1)繳交規定:網路報名
時只需填報參賽學生數及候補人數,決賽報到當日再提
交參賽者名冊。
(三)將「劇本封面」新增為本要點附件2:考量「劇本封面」
範例格式本館已公告兩年且具普遍採用共識,故將其新增為本要點附件2,提供參賽團隊依照要點規範使用之;原附件2「劇本授權書」及附件3「參賽劇本切結書」,
依序調整為附件3、4。
(四)增設副監場主任一人:因應現行實務作業需求,決賽承
辦單位除監場主任外,另增設副監場主任一人,以襄助
比賽相關行政與爭議等事務。
三、本比賽決賽預定辦理時間為116年4月7日至5月10日間舉
行,將依決賽報名隊數安排賽程後公布施行,同時為維護
學生參賽權益,請於其他活動期程規劃時,將本比賽決賽
期程納入考量,俾避免彼此辦理時間衝突情形。
四、旨揭比賽實施要點同步公告於本館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
網站(https://web.arte.gov.tw/drama/),請轉知各校
逕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