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修正「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公告 周知,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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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教育部115年4月30日臺教授青部字第1150000017D號函辦
理。
二、檢附教育部來文、「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發布令
影本、修正條文各1份。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
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若對本法規
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青年發展署劉視察,電話:
(02)7736-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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