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辦理115年「本土語教學實習輔導員增能研習工作坊」

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5年5月7日清語研所字第1159003585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第12條之1規定,並充實旨揭人員專業知能,提升本土語文教學實習輔導品質,爰辦理本增能課程。三、活動辦理相關資訊摘要如下:

  (一)辦理時間:115年8月12日(三)至8月14日(五)、8月17日(一)至8月19日(三),每日9時至16時30分,共計36小時。

  (二)上課地點: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新竹市南大路521號)。

  (三)報名資格:有意願擔任教學實習輔導員,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1、對象與年資:中等學校及國民小學在職教師或本土語教學支援人員,並具本土語二年以上教學年資。

    2、語言能力:須具備教育部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或成功大學全民台語認證 B2(含)以上能力。

    3、中等學校教師及其所屬教學支援人員將優先錄取。

  (四)報名期間:自115年6月1日9時起至6月30日17時止。

  (五)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請掃描附件之QR Code或至https://forms.gle/Mamtp1fFmuxB6FWw8報名。

  (六)參與人數:30人,額滿為止。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證明文件:請於線上報名後3日內,將證明文件電子檔寄至本案信箱(cheng_ps@mx.nthu.edu.tw),郵件主旨請註明「0812~0819工作坊報名-姓名」。逾期未繳或文件不全者,視同報名未完成,名額將依序遞補。

  (二)錄取通知:報名截止後將於7月6日前以E-mail個別通知。

  (三)費用負擔:本課程不收取費用,惟參與人員之交通及食宿須自理。

  (四)核發時數:為確保學習品質,參與人員須於三大類課程參與時數各達三分之二以上,始核發研習時數證明,課表詳如附件。

五、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國立清華大學承辦人鄭小姐電話03-5715131#6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