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科教館115年2月12日科實字第11502000692號函及本署115年2月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50012120號函(諒達)續辦。
二、旨揭要點經科教館通知,因發布令日期及文號調整為115年2月12日科實字第1150200690號函,特此更正。
三、檢附更新之「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發布令、行政規則修正規定與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