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5年全國語文競賽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參賽意願調查表

一、依據苗栗縣培育體育競賽優秀人才及藝文團隊補助原則辦理。

二、旨揭競賽教育部尚未發布115年度實施計畫,爰先請各校以114年度組隊相關規定參辦,說明如下:

  (一)組別: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高中學生組。

  (二)語別:臺灣台語、臺灣客語、臺灣原住民族語言。

  (三)組隊方式:

    1、各隊成員須由學校進行本土語文課程同一班級學生組成。如果該班人數不足 5 人,可就其班級人數參加。

    2、各隊人數:

      (1)臺灣台語、臺灣客語:每隊4人。

      (2)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每隊 2 至 4人。

    3、競賽員不可同時參加 115 年全國語文競賽各語各項目,曾獲得 112至114年本競賽決賽該語言該項該組特優,亦不得再參加該語言該項該組之競賽。

三、為普及本土語文教學生活化,落實十二年國教課綱素養導向教學,營造校園本土語文學習環境,請各校踴躍報名參賽,爭取本縣最佳成績,依前揭補助原則補助每支隊伍補助培訓經費說明如下:

  (一)補助項目:鐘點費、交通費、文具用品、資料印刷、比賽服裝、膳費及文本編修等。

  (二)補助額度:分複賽及決賽兩階段補助

    1、複賽:每支隊伍補助新臺幣(下同)2萬元。

    2、決賽:每支隊伍補助1萬元。

四、查「苗栗縣政府辦理各級學校學藝績優個人及團隊縣長接見原則」,有關本縣語文競賽團隊參加全國語文競賽獲特優者之獎勵部分,團隊可獲2萬元獎勵金,個人及指導老師每人可另獲得300元獎勵金,併予敘明。

五、請於115年3月13日(星期五)前上網填報(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nQFdndCnCAG667zk7)並上傳核章版「參加意願調查表」(如附件),俾憑規劃辦理培訓經費補助及代表隊遴選比賽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