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府114年11月18日府教務字第1140249928號函諒達。
二、查原函頒計畫附件1「生活科技組試題說明與參賽規範」內所附「大會提供材料一覽表」,因誤植為113學年度競賽版本。爰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學年度科技教育創意實作競賽辦法」公布內容,修正「大會提供材料一覽表」,俾符競賽現場實際提供之標準材料包內容。
三、本次修正涉及參賽權益與準備方向,請貴校務必轉知指導教師及參賽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