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辦理「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十屆新住民舞蹈比賽」比賽辦法

一、依據該校114年5月2日臺藝大戲字第1141002361號函辦理。

二、為使新住民及其子女發揮其語言及多元文化優勢,進而提升國人對新住民母國文化了解,本部自105年起辦理旨揭舞蹈比賽,希冀藉由前開舞蹈比賽推動多元文化融合與交流,並成為嶄新藝文平臺。

三、旨揭比賽相關訊息如下:

  (一)報名時間:114年7月1日(星期二)起至9月1日(星期一)止。

  (二)參賽資格:

    1、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合法居留證之新住民。

    2、報名團隊中新住民身分者須至少達3分之1,報名團隊僅1人者,須為新住民;2人者須至少1名為新住民身分。

  (三)比賽日期:

    1、南區初賽:114年9月27日(星期六)。

    2、北區初賽:114年10月4日(星期六)。

    3、中區初賽:114年11月1日(星期六)。

    4、全區決賽:114年11月22日(星期六)。

  (四)比賽辦法:

    1、舞蹈類型:以新住民母國民族舞蹈為主。

    2、參賽者須自備服裝、舞具、音樂。

    3、演出時間(含進退場):

      (1)A組:以 3至5分鐘為限。

      (2)B組:以 5至7分鐘為限。

    4、初賽每區各組別評選為「優等」隊伍晉級全區決賽。

四、更多詳細資料請參閱「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十屆新住民舞蹈比賽」比賽辦法。

五、隨文檢附比賽辦法暨報名簡章,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承辦人張先生,電話02-2272-2181轉2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