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行政院修正「各機關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處理作業程序」

說明:依教育部函轉111年9月6日臺教資(四)字第1110077600號函
轉行政院111年8月4日院臺護字第1110182013號辦理。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