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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1 年全國語文競賽苗栗縣複賽競賽員注意事項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11年6月30日府教社字第1110097879號函所送111年全國語文競賽第2次領隊會議紀錄辦理。

二、查旨揭會議業於111年6月21日線上視訊會議召開完畢,相關重要決議如下:

(一)中場休息時間由現場工作人員引導協助參賽員上廁所。

(二)刪除【情境式演說競賽員注意事項】「競賽員在詢答時如未能回答或回答時間不足,均不予扣分」之規定。

(三)朗讀競賽員除下列資料外,其他書籍及自備之朗讀題卷資料,均不得攜至預備席。

1、國語朗讀國小、國中及高中學生組:字典、辭典及教育部頒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

2、國語朗讀競賽員教師組、社會組:教育部頒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

3、閩南語、客家語朗讀競賽員: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客家語拼音方案。

(四)綜上,參酌決賽實施要點、競賽員注意事項及賽務進行程序併同修正本縣複賽競賽員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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