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 教育部為避免學生接觸有害身心發展之網際網路內容,提供「網路不當內容檢舉」及「資訊安全防護」之宣導資料。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3日臺教資通字第1122705386號函辦理。

二、為防止兒童及少年接觸有害其身心發展之網際網路內容,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相關部會共同籌設「網路內容防護機構」(iWIN),該機構業已建立及執行有害內容之申訴機制,相關流程及聯繫方式詳見附件宣導資料。

三、教育部磨課師平臺亦有錄製資安相關課程內容可轉知學校利用。
網址https://familyedu.moe.gov.tw/docDetail.aspx?uid=1043&pid=1040&docid=132141

四、另為維護教職員工生權益,強化資訊安全防護,資訊安全宣導資料如附件,請傳閱週知,以增進資安知能。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