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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投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2年11月13日中市教高字第1120099089號函辦理。

二、因應教育部110年6月30日臺教授國部字1100069751E號令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第6條第1項第3款規定,中投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均衡學習項目,規劃於法規修正公告後第3年(113學年度免試入學)調整採計,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業於110年11月8日中市教高字第1100088292號函公告在案,前開作業要點各學年採計說明如下:

(一)109學年度入學者:維持健體、藝術、綜合三領域五學期平均成績「各」達60分(含)以上者,方可「各」獲4分, 三領域皆符合者即可累積獲12分。

(二)110及111學年度入學者:調整為健體、藝術、綜合、科技四領域五學期平均成績「各」達60分(含)以上者,方可「 各」獲3分,四領域皆符合者即可累積獲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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