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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高、技高108-1重補修網路申請】即日起-108年9月8日止
作者 : 教學組
發佈日期 : 2019-08-18 06:46:11
公告主旨:技高、普高108-1網路申請重補修 系統開放時間:即日起加退選至108年9月8日星期日23:59止 網址:http://micky.cles.mlc.edu.tw/RESCOSTD/ (預設帳號為學號,密碼為身分證號) 特別說明: 1. 登入系統後,點選要修的科目的。 2. 即日起至9/8,如想退選,請點選。 3. 要確定是否加退選成功,請點選系統畫面左側選單[選課結果查詢] 4. 重補修開課時間重疊性很高,係由授課教師決定、自行通知學生, 申請2科(含)以上的同學如9/8之後因衝堂要退選,務必於開課前,請授課老師通知教學組。 【14人(含)以下為自學輔導班、15人(含)以上為專班,授課節數不同, 9/9之後如要退選,務必於開課前報告授課老師與教學組,以免影響自己與同一班次同學的權益】 5. 9/9- 9/16各科社群暨教學研究會接獲申請重補修學生名冊、協調負責授課之教師。 將陸續網路公告開課教師,請已申請的同學,務必留意學校首頁[重點訊息]的公告。 務必儘早主動與開課老師聯絡,商量開課時間。 6. 少數科目可能因特殊原因無法開班。
不及格名單如附件
** 相關重要訊息** 依據教育部103年8月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127904A號令「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及本校補充規定辦理。 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之部定必修科目,均應修習。 學校辦理重修、補修之方式,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專班辦理:申請學生人數達十五人(含)以上者, 由學校開設專門班級,供學生修讀;每一學分為六節, 每一學分為240元(例:重修科目兩學分,則為480元)。 二、自學輔導:申請學生未達十五人者,由教師指定教材,供學生自行修讀,並安排面授指導; 屬重修者,每一學分為三節,屬補修者,每一學分為六節。每一學分為240元(例:補修科目兩學分,則為480元)。 注意事項: 1.於系統選課成功後,教務處於截止日後統計選課人數,若該門課選課人數達十五人以上者,由學校開設專門班級; 2.惟若該門課選課人數未達十五人,則依上述「自學輔導」方式辦理。亦即,於系統有選課,不一定會開設專班,須視選課人數來辦理。 3.如果想重補修的科目,本來不及格人數就沒有達十五人,但是同學還是想修,就請和其他該科不及格同學(可併班)找師資(開課老師)取得自學輔導機會 (找到後,將參加該科自學輔導名單列表(如附件), 並獲得開課教師簽名於下方同意後,將名冊收齊送至教學組憑辦)。 請同學謹慎評估是否參加重補修(以符合畢業條件) 一、畢業條件: (一)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25條規定,符合下列情形者,准予畢業,並發給畢業證書: (1)修業期滿,符合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所定畢業條件。 (2)修業期間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滿三大過。 (二) 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所定學生畢業之最低學分數為160學分, A、普通高中: (1)必修學分至少須120 學分(含)及格,其中應包括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48學分。 (2)選修學分至少須 40學分(含) 及格,且其中非升學類之選修至少須 8 學分及格。 B、技術高中: (1)部定必修科目均須修習,並至少85%及格。 (2)專業及實習科目至少須修習80學分以上,且至少60學分及格,其中實習科目(含實驗、實務科目)至少30學分及格。 ◎符合畢業條件者,可以領到畢業證書。 ◎未符合者,除德行評量依關規定補救外,學業成績可以參加教務處教學組辦理的重修課程來補救。 ◎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23條:學生缺課,除經學校依請假規定核准給假外, 缺課節數達該科目全學期教學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該科目成績以0分計算。 (註:學校核准給假之假別,不包括事假) 二、依教育部所定課程規定修業期滿,取得120個畢業應修學分數,而未符合上述規定者,發給修業證明書。 三、依教育部所定課程規定修業期滿,惟未修畢120個畢業應修學分數,無修業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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